中美洲經貿辦事處 Central America Trade Office
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 尼/宏/巴國8月1日生效

2013/08/02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於本(2013)年7月31日自布魯塞爾宣佈,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Acuerdo de Asociación de Centroamérica y Unión Europea, ADA)中美洲僅三國(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巴拿馬)完成法令相關程序,自本年8月1日生效享有與歐盟優惠。該夥伴協定係歐盟第一個以集團對中美洲集團洽談之協定,涵蓋經貿、政治及合作等三個主軸,並以經貿部分先實施。

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諮商過程冗長困難,自2008年5月展開談判,2010年5月19日完成談判,並於2012年6月29日在宏都拉斯完成簽署。歐洲議會於2012年12月11日以557票贊成、100票反對、21票棄權通過歐盟與中美洲(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哥斯大黎加及巴拿馬等6國)簽署之夥伴協定。中美洲各簽署國必須於本年5月15日完成立法;惟當時中美洲國家僅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巴拿馬國會批准生效。5月15日中美洲國家經貿部次長會議(Comieco)在哥斯大黎加共同研商對策要求歐盟延期生效日。歐盟委員會代表Joao Aguilar Machado接受Comieco請求,同意協定延至本年8月1日生效;惟倘未於本年7月15日前完成立法之國家,將延至明(2014)年1月生效,並喪失本年優惠關稅。嗣後,哥斯大黎加、瓜地馬拉、薩爾瓦多陸續由其國會審議通過。瓜地馬拉於本年6月13日國會議員採用優先 動議案方式緊急通過是第五個通過的國家。薩爾瓦多是最後完成立法國家。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生效必須各會員國完成歐盟114個地理標示登記並生效為前題。

眼見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協定生效在即,義大利於本年7月底提出異議反對哥斯大黎加及薩爾瓦多於生效,因義國地理標示在哥斯大黎加(4個地理標示)及薩爾瓦多(6個地理標示)之登記尚有異議。瓜國係因第57-2000法令有關工業財產權法第4條文修正案國會本年6月13日通過,而地理標示登記必須於公告60天後無提出異議始得生效,故瓜國將延至本年10月1日生效。

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生效後,歐盟開放91%產品自中美洲進口零稅率,其中99.20%中美洲產製之工業產品零稅率輸入歐盟區。歐盟27國(本年克羅埃西亞加入計28國)產品項目多達1萬1,000多項,中美洲產品項目計6,400項。協定開放市場貨品關稅減讓分為A(立即零稅率)、B(3年內逐年降至零稅率)、C(5年內逐年降至零稅率)、D(6年內逐年降至零稅率)、E(7年內逐年降至零稅率)、F(10年內逐年降至零稅率)、及敏感性產品等類別降稅,歐盟開放90%產品立即零稅率,其他10%採逐年降稅。配額方面,歐盟給予中美洲蔗糖15萬公噸、鮪魚4,000公噸、甘蔗酒(Ron)80萬公升及,每年調升10%,以及牛肉配額。

中美洲對歐盟開放2,822項產品為立即零稅率(A,50.21%)、822項產品(C)、1,992項產品(F, 35.36%)、97項產品(10年內不降稅)、213項產品(13內降稅)及42項產品(15內降稅)等類別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