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憲法法庭廢除4個經濟特區計畫薪資法令
2016/01/14
根據本(2016)年1月8日瓜國各報報載,瓜國憲法法庭7日判決4個經濟特區計畫薪資法令違法勞工法予以廢除。
上(2015)年12月31日瓜國Maldonado Aquirre總統宣布第304-2015、305-2015、306-2015、307-2015等號行政命令並於官方公報內地4個經濟特區(Circunscripciones Economicas)差異薪資(Salario diferenciado),並自本年1月1日起生效。法令公布後引起工會組織、國內媒體甚至聯合國人權單位表示關切及反對,認為違背上年瓜國憲法法庭判決。
該案雖Maldonado Aquirre總統堅持並強調對人民益處。各界正、反意見,且4區域省市長亦有堅持贊同者。瓜國工業總會表示,4個經濟特區僅限輕工業,差異薪資雖較低,但創造工作機會,同時員工享有社會保險福利。憲法法庭仍判決廢除4個經濟特區計畫薪資法令。
註:經濟特區差異薪資案源自2014年3月瓜國經濟部及勞工部聯合推動鼓勵內地創造就業策略,提出「經濟特區計畫」(Circunscripciones Economicas),吸引投資發展輕工業為主,包括鞋類、成衣、電子零組件等。4區域省市長主動向政府表示意願,並同意協調薪資,以吸引投資創造就業及增加收入減少貧窮,促進該地區發展。2015年1月憲法法庭裁定暫緩實施;9月份瓜國憲法法庭判決經濟特區計畫薪資違反憲法,並宣告前Otto Perez總統核定2015年1月起經濟特別區差異薪資無效。憲法法庭宣判認為經濟特別區差異薪資除了違反人權外,即使2人月薪收入仍不足基本民生支出,約瓜幣3,420元。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