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瓜地馬拉勞工仲裁案
2015/06/04
根據本(2015)年6月2、3日瓜地馬拉各報報載,美國對瓜國勞工仲裁案於本(2015)年6月2日在瓜地馬拉首都舉行第一次公聽會,主要指控瓜國未履行美國與中美洲及多明尼加自由貿易協定(DR-CAFTA)勞工專章,及違反國際勞工組織勞工權益標準。
2004-2008年許多瓜國勞工工會經常提出對瓜國違反勞工權益控訴。美國與中美洲及多明尼加自由貿易協定(DR-CAFTA)於2006年7月1日生效,該協定第16章為勞工專章,旨在推動尊重勞工權益。美國接受控訴瓜國違反勞工權益案包括,Fibro及Avandia紡織成衣工廠,以及農產出口公司Improcsa解僱勞工案。此外,香蕉工會會員遭死亡威脅、Quetzal港口工會會員被殺及其他暗殺事件等。美國於2010年7月及2011年8月提出仲裁控訴。此次,美國勞工工會及工業組織大會(Federacion Estadounidense del Trabajo y Congresos de Organiaciones Industriales,AFL-CIO)及瓜地馬拉6個勞工工會共同再次提出控訴,瓜方未履行於2013年4月與美方達成的計畫。
本年6-7月仍為案情詢問及澄清説明階段,判決書可望於9月發布。此案倘瓜國敗訴將必須依據DR-CAFTA協定規定賠償1,500萬美元。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