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與墨西哥邊界石油開採限制
2015/05/27
根據瓜地馬拉自由日報本(2015)年5月26日報導,瓜地馬拉與墨西哥任何邊界5公里內禁止鑿井石油開採,為期三年並自本年5月8日起生效。
瓜地馬拉與墨西哥兩國政府規定,延後三年在邊境鑿井、提煉或開採石油,並自本年5月8日起生效。瓜國能礦部Luis Ayala處長說明,即禁止任何邊界5公里範圍內鑿井、提煉或開採石油活動。Ayala處長表示,此項規定是兩國邊境尋找石油礦區協定的部分規定,倘在邊境發現石油礦將由兩國平分。瓜地馬拉禁止在絕大部分邊界鑿井主因保護馬雅生態區,但墨西哥無此規定,瓜方擔心瓜國油井遭竊。至於瓜國前已核定的七處石油區(註)得標案不受此規定禁止,可於3年內鑿井開發。2015年瓜國石油產量120萬桶。
註:瓜國能礦部2012年8月公布7個石油區開採招標,2013年2月得標6個石油投資廠,2014年12月尚未簽署合約。7個石油區分布在瓜國北部Peten省San Francisco, La Libertad, Cotzal, Laguna Blanca, Cacuin ,El Cedro, Xalbal等。自2003年至2012年石油日產由2萬4,733桶下降為1萬619桶;10年內下降57%。目前僅Xan一產區,產量佔98%。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