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與歐盟夥伴協定國會終於通過了
2013-06-17
瓜地馬拉國會法案審議工作近六個月停擺情況下,本(2013)年6月13日國會議員採用優先動議案方式,緊急通過四項法案,包括陸、海、空交通運輸工具行照稅(ISCV)降低50%徵稅、瓜地馬拉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瓜地馬拉中美洲與墨西哥一致性自由貿易協定,及工業財產權法修正案等(註)。當晚瓜國各界鳴砲歡慶。
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瓜地馬拉係第五個立法通過的國家,薩爾瓦多為唯一尚未國會通過者。中美洲與歐盟自由貿易協定於2010年5月19日完成簽署,歐洲議會於2012年12月11日通過。依據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規定,各簽署國必須於本年5月15日完成立法;惟當時中美洲國家僅尼加拉瓜及宏都拉斯國會批准生效,爰5月15日中美洲國家經貿部次長會議(Comieco)在哥斯大黎加舉行共同研商對策要求歐盟延期生效日。本年5月16日歐盟委員會代表Joao Aguilar Machado接受Comieco請求,表示歐盟同意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延至本年8月1日生效;倘未於本年7月15日前完成立法之國家,將延至明(2014)年1月生效,惟喪失本年優惠關稅。
瓜經濟部長Sergio De la Torre對國會緊急通過瓜地馬拉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表示欣悅,惟瓜國恐無法於本年8月1日生效,因該協定規定,生效必須以瓜國完成歐盟114個地理標示登記並生效為前題。第57-2000法令有關工業財產權法第4條文修正案頃獲通過,然而地理標示登記必須於公告60天後無提出異議始得生效。時間上已來不及。歐盟駐瓜大使Stella Zervoudaki女士向瓜國會道賀並表示將儘量協助瓜國能於期間內生效。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包括經貿、政治及合作等三個主軸,以及一項人權條款,倘雙方沒有尊重該條款,則協定將終止。
歐盟共27國、5億人口,加上中美洲4,000萬人口,該協定創造極大優惠貿易利基;預估雙邊貿易量將可增加25%-30%。瓜國業界期待與歐盟夥伴協定生效。2012年瓜國出口至歐盟金額6億5,420萬美元占出口總額6.47%;主要出口產品為蔗糖、咖啡、豆蔻、農產品、蝦子、香蕉、成衣、塑膠製品、鮪魚、甘蔗酒、紡織品等,輸銷歐盟國家產品76%來自於鄉鎮地區。瓜國自歐盟主要進口產品為肥料、藥品、機械、汽車及手機等。對瓜國立即零關稅產品包括碗豆及甜豆(原關稅為12%)、蝦子(原關稅介於7.5%-18%)、蜂蜜(原關稅為17%)、水果(原關稅介於2%-10%)、裝飾植物(原關稅介於2%-12%)、手工藝品(原關稅介於2%-10%)、木材及其製品(原關稅介於2.5%-10%)、紡織及成衣(原關稅介於5%-12%)、鞋類(原關稅為17%)、玻璃品(原關稅介於3%-11%)。
註:瓜地馬拉與歐盟夥伴協定以116贊成票通過。瓜地馬拉中美洲與墨西哥一致性自由貿易協定已完成三讀,以86贊成票通過。瓜地馬拉與秘魯自由貿易協定因未達規定105票數,未通過(因議員紛紛離席)。工業財產權法修正案以107贊成票通過。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