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與歐盟夥伴協定恐無法如期生效
2013-05-03
依據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規定,各簽署國必須於本(2013)年5月15日完成立法;惟目前中美洲國家僅尼加拉瓜及宏都拉斯國會批准生效,瓜地馬拉仍待國會審議中。
本(2013)年5月2日瓜國報載,瓜國會經濟委員會主委Sofia Hernanadez女士表示,瓜國仍有希望於5月15日完成立法。Hernanadez主委說明,瓜地馬拉與歐盟夥伴協定、瓜國與墨西哥貿易協定及智慧財產權法均為國家優先審議項目。
瓜經濟部長Sergio De la Torre日前提及,倘瓜地馬拉與歐盟夥伴協定未能如期生效,瓜國對歐盟國家出口將因無享受零關稅而喪失商機,大幅減少。又,瓜地馬拉出口業者協會(Asociacion Guatemalteca de Exportadores, Agexport)表示,瓜國約千餘家廠商,計15萬3,000個生產業者將受影響。
目前中美洲輸出歐盟國家仍享GSP優惠關稅(僅64%產品享優惠關稅),惟該GSP優惠關稅將於本年12月屆期廢除,並由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繼續享有90%產品輸銷歐盟優惠關稅待遇。
瓜國經濟部及瓜地馬拉出口業者協會(Asociacion Guatemalteca de Exportadores, Agexport)極力要求國會儘速通過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外,中美洲與墨西哥一致性自由貿易協定(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及哥斯大黎加均已生效),使瓜地馬拉處於不利之貿易劣勢。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