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國家海關法修正案─新海關法
2012-09-12
2012年3月13日匆促實施之瓜國新制海關法(Ley de Aduanas),該法罰款部分已二次延後實施,於9月15日即將結束,可望再延期至海關法修正案─新海關法通過後才實施。
新制海關法不斷引起國家喪失競爭力之討論爭議。瓜地馬拉產、官、學及企業界,甚至美國在瓜商會Amcham均認為瓜國海關法使瓜國競爭力倒退20年,後果嚴重,一再呼籲瓜政府正視此問題。民間業界表示新制海關法罰則過多,如報關表格填寫任何錯誤即罰款,罰款由250美元至2,000美元不等;且規定轉運貨物(由港口運送至收貨人處)必須另加保險費等;以上將使瓜國喪失競爭力。
17個企業組織就瓜國海關法由技術層面研究海關法產生問題之原因,並擬提出37條修正建議。17個企業組織包括美國在瓜商會Amcham、自由區公會、商業總會、倉儲業、快捷業及國際運輸業者。37條修正建議由修改名稱為違反海關行政法(Ley de Infracciones Administrativas Aduaneras)開始,以限制適用範圍。此外,包括廢除轉運貨物保險費、進口文件填寫錯誤罰款350美元、增列授權對沒收之走私貨品銷毀權利條文等;加強海關部門官員及員工義務責任等。據瓜國競爭力委員會主委Juan Carlos Paiz表示,該修正案各界已達共識,將於最近提送國會審議。
註:2012年3月13日匆促實施之瓜國新制海關法(Ley de Aduanas),因海關人員對新法令不熟悉,及罰款瑣碎等問題不斷,引發瓜國港口、機場之進、出口貨櫃作業停擺,迫使瓜國Otto Perez總統於3月16日緊急發布第51-2012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