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財政部推行政府機關電子小額採購卡
2020/06/30
瓜國財政部於6月1日公布各機關在進行少量採購時,可使用政府機關周轉基金之機關採購卡(TCI)之相關規定。
瓜國財政部與國家信用抵押銀行(CHN)合作,由該銀行支援TCI卡相關服務,並不得收取利息、滯納金、手續費及管理費等。TCI的使用權限及使用人皆由各機關核准。該部表示將儘速展開試行計畫,以減少以現金支付及提升採購透明度。
該規定亦允許經事先獲得機關首長授權可在銀行或提款機提取小額現金,以支付無法使用TCI進行之採購。TCI卡使用金額上限不得超過該規定所載明相關支出的5%,以及不得影響相關投資計畫。
經濟學家Erick Coyoy表示,電子採購有助進行交易紀錄,但要儘量避免過於瑣碎的採購及濫用本支付工具。
新聞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