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經貿辦事處 Central America Trade Office
瓜地馬拉經濟部推動更新「自由工業區法」

2017/02/03

根據瓜地馬拉中美洲日報本(2017)年2月2日報導,經濟部推動更新第65-89號「自由工業區法(Ley de Zonas Francas)」。

瓜國國會2016年2月25日通過第19-2016號「維持就業緊急法 (Ley Emergente para la Conservación del Empleo,LECE」僅提供紡織成衣工業(Maquilla)及電話客服業(Call Center)財稅優惠,截至目前已70家廠商結束在瓜營運。

瓜國民間加工區公會(Asociacion de Zonas Francas Privadas de Guatemala)表示爭取解除已在加工區內現有的13項產業限制;包括製造業,製藥、化妝品、塑膠、家具、酒精衍生物、營建業等。瓜國目前營運計17個加工區,計282進駐廠家,其中70%為外人直接投資。

2016年5月瓜國民間加工區公會(Asociacion de Zonas Francas Privadas de Guatemala)即對第19-2016號「維持就業緊急法 (Ley Emergente para la Conservación del Empleo,LECE」第27條文提出控訴,否則受影響的125廠家將研究撤離。該第27條文,對42產業項目設限,包括製藥、化妝品、鞋業、塑膠、玩具、油漆、家具、磁器品、珠寶及機器等。業者表示,法律不能追溯過往,之前既有權益應續存;僅能做修正。受影響產業業者考慮撤離轉往尼加拉瓜、薩爾瓦多或巴拿馬等,該等國家法律明確且提供財稅優惠。

註:第19-2016號「維持就業緊急法」取代1989年制定的第29-89號「振興出口及加工區法(Ley de Maquilas)」及第65-89號「自由工業區法(Ley de Zonas Francas)」,新法令僅限於給予紡織成衣加工業及電話客服境外服務業,10年免繳交所得稅及其他財稅優惠,包括生產過程中所需要的機器、設備、原料、半成品及零組配件(如標籤、包裝材料等)進口關稅(含12%加值稅),俾在國內進行加工或組裝產品後再出口。但暫准通關制度者不得享有上述優惠。暫准通關制度係指設籍在海外的個人或法人於瓜國內成立分公司、代理商或永久營業的公司行號被歸納為暫准通關制度下的生產者或服務提供者不得享有上述免繳交所得稅,倘其母公司所在國已授予在瓜國繳所得稅信用。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