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經貿辦事處 Central America Trade Office
貝里斯新法上路 加重GST逃稅處罰刑責

2010-04-19

在4月1日實施新的GST稅率之後,也就是一般商品的GST由10%上升到12.5%,同時免GST的商品也增加了,但到底那些商品會漲,那些商品應該降價,民眾可能仍是滿頭霧水,搞不清楚。 在2006年6月份時,前藍黨慕沙政府實施10%的GST,取代原本的消費稅9%,造成了為期不短的混亂情況,民眾仍記憶猶新,不論是架上的舊有存貨或是新進的貨物,都要課征10%的GST,而原本的消費稅是不能退的,造成了同一商品遭課兩個稅的狀況,連帶地,造成了物價上漲。 不過,此次的GST上漲,純粹只是稅率的上升,並無重覆課稅的情況,在政府部門也在密切觀察是否有不肖商人趁機烘抬物價。GST部門的主管Cynthia Castillo局長表示,大部份的商品,如果原本是1.1元,現在應該為1.13元,若是新增加的免GST商品,如罐頭肉,早餐麥片,午餐罐頭肉,macaroni and cheese,方便麵,眼鏡架,書包,以及學生用的筆記本,都應該看到價格下降。 除此之外,GST部門與國家標準局將展開稽查全國3000多家的GST商店,來了解是否有趁機漲價的情況,希望能早日讓混亂的市場價格恢復常態。而電費的GST收費標準,將由原本的150元以上收取10%,改為200元以上收取12.5%的GST,但由於大部份的電表都是在月中讀取,因四月份的電費有一部份是三月份的用量,適用於舊稅率,但貝里斯電力公司(BEL)表示,四月份的電費將完全使用的新的稅率,之後該公司會詳細計算出那一些是屬於三月份的電費,在未來才會將超收的電費退回給消費者。 政府強調,GST是種消費稅,不是針對生意來課稅,因此所有的GST是由最後的消費者來付,從進口商到批發商到零售商之間所繳的GST,都是可以退回的,免除了重覆課稅的問題。根據報導,在加勒比海國家地區,與GST類似的加值型營業稅(VAT), 平均高達15%,因此,貝里斯的稅率還在平均之下。在上周出刊的藍黨報紙貝里斯時報(Belize Times)報導,GST有可能在六月份時,再度提高到15%,不過此報導,仍未得到政府部門的証實。 在星期三時,巴洛總理表示,他已經簽署新的法案,大幅提高不遵守GST的罰款,由現在的500元,提高到5000-10000元,甚至於可以判刑坐牢。而政府亦考慮將GST徵收商店的門檻由每年營業額75000元,降低到54000元,也就平均每個月的4500元,就要成為徵收商,來擴大稅基,增加稅收,同時,在一片人事緊縮之時,GST部門為了加強查稅,將有更多的生力軍加入。 新聞來源:華報--貝里斯中文報 http://tw.myblog.yahoo.com/chinesejournal-bel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