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車身零件5產品 今起出口宏都拉斯免關稅
2020/07/20
宏都拉斯為我在中美洲重要邦交國,為加強與宏國之經貿及夥伴關係,雙方於108年3月26日在臺北召開「第3屆臺宏FTA自由貿易執行委員會議」,會後以異地換文方式簽署第18號及第19號決議文,並於雙方通知完成必要內部法律程序之30日後,該決議文於109年7月18日起生效。
上述決議文內容包含宏國調降我熱熔膠、其他紙袋(包括錐形者)、保險槓及其零件、機動車輛車身(包括駕駛臺)之其他零件及附件、其他(鋼鐵製傳動軸及其傳動零件及組件之毛坯;其他機動車輛之零件及附件)等5項產品至零關稅,另50~250c.c.機車及腳踏車等2項產品分5年降至零關稅,我方調增宏國輸臺粗製糖及精製糖免關稅配額各5千公噸。依據我財政部關務署貿易統計,我自宏國主要進口項目為蝦類及蔗糖等農漁業產品,而我出口至宏國之機動車輛零件等7項具出口潛力產品減免關稅優惠,可增強我產品出口競爭力。
臺宏108年雙邊貿易總額達1億6,666萬美元,較前一年成長8.74%。其中,我出口至宏國7,424萬美元,主要出口項目為機動車輛零件、針織品、工業風扇及壓縮機及新橡膠氣胎等,我自宏國進口9,234萬美元,成長幅度達37%,主要進口項目為冷凍蝦、鐵廢料及碎屑、咖啡、回收紙、T裇針織品、牛肉、甜瓜及魚片。
宏國為我在拉丁美洲第10大貿易夥伴,兩國FTA於96年5月7日簽署並於97年7月15日生效實施後,已分別於104、106及108年召開3屆執委會並達成多項加強合作協議,雙邊貿易總額從96年6,600萬美元增加至108年1.66億美元,成長達150%,其中我自宏國進口成長約305%,顯見自由貿易協定對兩國產業的正面影響。
新聞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