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尼加2017年通貨膨脹率為4.2%
2018/01/16
多明尼加今日報(Listin Diario)本(1)月11日報導,依據多明尼加中央銀行資料顯示,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多明尼加通貨膨脹率為4.2%,合於貨幣政策目標4.0%+1%範圍。前述數字反應源於貨幣發行之通貨膨脹壓力、部分農產品、酒類飲料、菸草、油價、電力及運輸等公共服務等項目價格調漲。
前述2017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分析報告顯示,消費者物價上漲4.20%中,72.5%源自於糧食及非酒精性飲料與運輸及居住成本分別上漲5.52%、5.25%及5.85%;22.62%源於石油、液化天然氣價格(GLP)及煤油價格上漲。由於在多國可自由交易商品及服務可自由進出口而不受限制,使2017年累計物價變動5.25%。不可交易商品及服務因其本質僅可在其產製的經濟體系商品化,物價上漲2.84%。
以多國個區地理位置來看,Ozama區、北部、東部及南部之物價水準分別上漲3.72%、4.77%、4.10%及4.34%。其中Ozama地區物價上漲最低,因該區糧食及非酒精飲料上漲幅度不高。
新聞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