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尼加將取消向微型企業預收取商品交易稅(ITBIS)之規定
2017/10/27
多明尼加日報(Dia)本(2017)年10月20日報導,多國工商暨微中小企業部部長Nelson Toca Simó表示,自2018年起,政府將訂定微中小型企業所得稅及商品交易稅(ITBIS)每月固定稅額,且不需預付稅金,此舉將有利於年銷售額低於800萬貝索(約16萬7,000美元)且員工低於10人之微型企業,此類企業占多國企業總數之96%。
為達成此目標,將建立便捷納稅架構,幫助微中小型企業有效履行納稅義務,此措施將是明年政府為推動該產業發展預定執行5項措施之一,其中第二項措施旨在使微中小型企業加入社會保險體系,第三項措施將利用「國家數位計畫」便捷手續,第四項措施將聯合高等教育部與總統府部推動新產品與服務之研究發展,第五項將推動「動產保障法」,使民營銀行資金能正常貸放至微中小企業。
根據多國第488-08微中小型企業競爭力發展法之規定,公司員工人數1至15人,資產低於300萬貝索(約6萬2,500美元)及年銷售額低於600萬貝索(約12萬5,000美元)之正式及非正式企業均屬微型企業;公司員工人數16至60人,資產介於300萬至1,200萬貝索(約6萬2,500美元至25萬美元)及年銷售額介於600萬至4,000萬貝索(約12萬5,000美元至83萬3,300美元)之企業屬小型企業;公司員工人數61至200人,資產介於1,200萬至4,000萬貝索(約25萬美元至83萬3,300美元)及年銷售額介於4,000萬至1億5,000萬貝索(約83萬3,300美元至312萬5,000美元)之企業屬中型企業。
新聞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